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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发商与燃气公司问题,紫域白莲小区至今未能通上管道燃气

因开发商与燃气公司问题,紫域白莲小区至今未能通上管道燃气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21-12-17 22:42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上个月,柳江区柳石路紫域·白莲小区多位居民给市长信箱留言,称小区居民向燃气公司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然而进驻安装时,小区开发商却要求燃气公司缴纳巨额押金。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小区居民迟迟无法使用天然气。近日,记者对此进行走访。

1、安装管道燃气被开发商要求先缴纳押金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的1栋至25栋于2010年已交付使用,2018年燃气管道铺设到其小区附近。今年以来,因居民觉得长期使用罐装液化气不方便,于是向柳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燃气公司)申请安装管道燃气。10月,港华燃气公司进驻小区进行管道燃气施工,却被小区开发商要求缴纳押金。双方因进驻条件产生分歧,未达成一致。

紫域白莲小区居民的请求书


为了能让事情尽快解决,多位居民拟了《关于紫域·白莲小区管道天然气请求书》,并在上面签字按手指印,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忙解决此事。对此,11月12日,柳江区政府召开协调会,柳江区穿山镇政府、柳江区住建局、港华燃气公司、广西紫域白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居民代表一同参与,但至记者发稿时仍没有实质性进展。

2、成立业主委员会解决此问题

押金要交多少?为何双方协调不下?

“押金具体金额,我不太记得了,反正不是小数目。”港华燃气公司有关负责人称,9月底该公司收到该小区居民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需求,一个星期后,该公司工作人员进驻小区施工,被开发商要求支付押金。该公司就此问题,曾与开发商面对面沟通过几次,但无果。

为何要收取押金?小区房开商负责人罗先生表示,收取押金是为了预防燃气公司进小区施工时,损坏小区的设施。至于押金收多少,并没有具体数额。

房开商收取押金的行为是否合理?事情该如何解决?记者从柳江区住建局了解到,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已验收并交付的房子,公共设施部分归小区业主所有。为了推动该小区按程序安装管道燃气,目前该局已联合社区组织该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届时,将由业主委员会与燃气公司签订合同,并由业主委员会向燃气用户收取安装费。

至于房开商担心的损坏公共设施,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发现管道燃气安装结束后,出现设施损坏情况。作为主管部门,也会督促燃气公司施工结束后做好善后工作。

3、律师:若签合同,可收取押金

燃气公司进驻小区安装管道燃气,房开商是否有权要求其缴纳押金?柳州日报社法律顾问、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之规定,若开发商与燃气公司签订关于安装管道燃气的施工合同,开发商可以向燃气公司收取押金,因为该约定既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未违背公序良俗。但关键在于,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之规定,管道燃气作为房屋的附属设施,对其进行改建是由业主共同决定的,所以应由业主共同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与燃气公司签订合同,无需与开发商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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