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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鸿惠生活广场管理方向租户出具保证书,明年3月前退还押金

津鸿惠生活广场管理方向租户出具保证书,明年3月前退还押金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21-12-03 20:13
房地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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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记者从莫女士及津鸿惠生活广场管理方处了解到,对于之前退租未退还押金一事(详见柳州晚报11月20日04版及11月23日05版),该广场管理方以出具保证书的形式,保证在明年3月之前退还莫女士的押金,莫女士对此表示接受。

津鸿惠生活广场


广场管理方一名负责人说,他们近期与莫女士及其家人进行了协商,由管理方出具一份保证书以确认此事。保证书的具体内容为:“本公司保证在2022年3月31日前退还莫女士的履约保证金(即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押金)10000元,并扣除合同更名费500元,合计退款共计9500元。”落款处加盖了管理方的公章。

这名负责人解释,时间约定在明年3月之前,是因为近期资金紧张。按约定,市场商户均免租一年,最早也要在明年3月才开始交租。收取这些租金后,资金压力才能得到缓解,也才能将押金退还给莫女士。

而对于刘先生的押金,将按他之前与管理方签订的退款协议书进行处理,即在本月15日之前完成退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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