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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提供保证金票不能退还保证金?租门面保证金得退还了

无法提供保证金票不能退还保证金?租门面保证金得退还了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21-09-29 20:06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近期,市民梁先生向“柳报维权哥”求助:他的妻子潘女士在位于柳北区的胜利商贸城租了一间门面,今年7月底,潘女士与该商贸城的管理方协商退租后,2000元的保证金却迟迟未获退还。16日,记者到胜利商贸城进行采访。

潘女士得以退还的保证金


1、退租后保证金未能拿回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胜利商贸城,见到了潘女士。她向记者出示了她与该商贸城管理方——市胜利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潘女士于2019年5月1日起,租赁该商贸城的一间门面至2019年12月31日。乙方(潘女士)在租用甲方的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2000元,作为合同条款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30天内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如有拖欠现象,乙方有权按甲方拖欠金额的3%向甲方索要滞纳金。另外,合同落款处有保证金票的票号。但潘女士表示,签订合同前后她未收到过保证金票。

在潘女士的指引下,记者见到了她租用的那间门面,现已是大门紧闭的状态。潘女士说,2019年12月31日至今年7月,她仍然租用该门面,但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仍然按原合同支付租金。7月底,她向这家公司提出退租并获得同意后,搬走了店里的所有物品,同时将门面进行了退还。然而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时,该公司却以她无法提供保证金票、财务需要时间办理等理由,一直未予退还。

2、胜利商贸城管理方答应月底前退还

记者随后来到这家公司了解情况。在该公司办公室里,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办公。经沟通,这名工作人员拨通了一名自称姓陈的负责人电话。在电话里,这名负责人表示潘女士在签订合同交纳保证金后,公司将保证金票给了她,票上有票号、金额及日期等信息,由此才能将票号信息登记在合同上。如今,潘女士在办理退租时无法提供这张票,就需要财务人员在公司内部调取相关资料后再与合同对应上,才能退还保证金。

因财务人员数量有限,调取工作需要时间,所以时至今日仍未能完成退还工作。记者就此询问何时才能完成退还,该负责人答复在本月底之前完成退还工作。

3、延迟退还保证金已涉嫌违约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保证金应在30日内退还,目前已经逾期,合同的双方该负什么责任?柳州日报社法律顾问、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中“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的规定,潘女士与市胜利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商铺(摊位)租赁合同》到期后,未再签订新的合同,那么原合同就继续有效,并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商贸城应在潘女士退租后30日内返还2000元保证金,否则应支付违约金、财产保全费、滞纳金等费用。

若有证据(如发票、收据、录音等)证明或对方自认潘女士确已支付过保证金,则商贸城已涉嫌违约。潘女士可要求其承担返还保证金及滞纳金等的违约责任。该商贸城是否按约定在月底前退还保证金,晚报将对此予以持续关注。

4、租门面保证金得退还了

9月23日,晚报09版曾以《无法提供保证金票不能退还保证金?》为题,报道了潘女士在胜利商贸城退租后,因无法出示保证金票迟迟未拿到2000元的保证金。昨日,记者了解到,该商贸城管理方按约定,在9月27日将保证金退还给了潘女士。

9月16日,潘女士求助于“柳报维权哥”之后,记者当即前往胜利商贸城进行了采访。在采访中,胜利商贸城管理方——市胜利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本月底之前退还保证金。

潘女士说,9月27日上午,她接到这家公司的通知,便立即前往办理相关退还手续。经过核算,潘女士于今年7月底退租,7月还有88元电费未结。在扣除这些电费后,这家公司将剩余的1912元退还给了潘女士。

收到退还的保证金后,潘女士当即通过微信向“柳报维权哥”表示了感谢,因为“柳报维权哥”介入和帮忙后,她的保证金才得到及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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