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房东买回家具家电租客嫌弃不租房了,房东有权要求租客赔偿吗

房东买回家具家电租客嫌弃不租房了,房东有权要求租客赔偿吗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21-08-20 17:52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真是太气人了,叫我购置了家具、家电,最后却不租了,这不是坑人嘛。”近日,市民陈先生向柳报维权哥反映,有个微信名为“柳州潮甜食品甜甜”的女子说要帮公司租他的房子,并谈好了月租金、支付了定金,让他购置家具、家电。然而当他花费1.6万多元将家具、家电购置好后,该女子却以他购置的不是布艺沙发等为由不租了,这让他很是气愤,觉得被耍了。

房东买回家具家电租客嫌弃不租房的微信聊天记录


房东:购置了家具家电,租客却不租了

陈先生说,他在香颂诺丁山有一套三房两厅的房子,装修后未入住,也未购买家具、家电。前段时间,有个女子联系到他,在看了房子之后表示要租,双方谈好月租金2500元,由他帮交物业费。女子还让他添置新家具。在收了女子支付的1000元定金后,他在短短几天时间内,先后购买了4台空调、2张新床(原来有1张,女子看过没意见)、3张新床垫、3个布艺衣柜、1张实木沙发、1台洗衣机和1套餐桌,总共花了1.6万多元。

然而,当这些家具、家电都购置到位之后,8月7日下午,女子在看了他拍摄的视频之后,认为沙发和柜子不好,要求将木沙发换成布艺沙发,柜子换成木柜子。陈先生联系卖家后得知,如将木沙发换成布艺沙发,要多花2000多元。陈先生提出,要换由女子来换,要不就增加租金。陈先生认为,之前他已作出了很大让步,月租金从2800元降到2600元,最后降到2500元,还要帮交物业费。但提议遭到了女子的拒绝,认为这个地段、这个面积,2500元的租金,要配蛮好的家具、家电才得。

“如果我没按要求购买,那是我的过错,我愿意承担。”陈先生认为,他是按照女子的要求购置的,家具、家电都是新的;如今买回来了,对方才觉得不合适,责任不在他。女子提出,如果继续租,就要降租金,要么就要换沙发和柜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陈先生承担。

陈先生表示难以接受。随后,女子表示不租了,1000元定金也不要了,并愿意支付200元辛苦费。陈先生也没有接受,他觉得自己花了5天时间去购置家具、家电,造成较大的误工损失;另外,他还根据女子的要求,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客厅柜式空调。他提出,女子补偿2000元,或者补偿1500元,客厅的柜式空调由女子原价买走。但女子称,公司不同意。

律师:租客毁约要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记者按照陈先生提供的微信,与微信名为“柳州潮甜食品甜甜”的女子取得联系。女子称,她们不是故意为难房东,是房东配置的家具、家电(档次)低,不能让她们满意,这才不愿意租。所以,她们连1000元定金也不要了。

虽然女子表示所交的1000元不要了,但陈先生因对方不租房子所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记者就此咨询了柳州日报社法律顾问、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

黄华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之规定,通过房东与租客在微信上的对话以及租客支付定金的行为足以认定双方已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之规定,租客不再租赁房屋,房东则无需退还租客的定金;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如租客在房东按其要求配置家具、家电后毁约,则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房东有权要求租客进行赔偿。
本网页内容由用户提供,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本网站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如您认为需要修改或删除,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