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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房屋租赁官司麻烦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是上法院起诉

打房屋租赁官司麻烦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是上法院起诉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20-10-15 22:13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租客在房内养狗,我家的沙发、电视机柜、窗帘、鞋架、置物架被狗咬烂了;退租时更糟糕,墙壁发黄发黑,房间脏、乱、臭,地板布满烟头,我花了一周时间打扫、喷了2瓶除臭剂,能不生气吗?”近日,房东李某诉租客谭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在玉州区法院开庭,李某向法官黄双讲述了其租房遇到的烦恼。

房东租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然而,对于房东的说法,租客谭某并不认可。到底谁说的是事实呢?一起来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案例。

一、房东起诉租客,追索租金和家具电器修理费等

打房屋租赁官司麻烦吗?不麻烦!今年5月29日,房东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客谭某偿还租金、物业费以及家具损坏、电器修理费等费用共计18000元。李某诉称,其与谭某于2019年11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半年,每月租金2100元、押金2100元;租赁期间承租人应保护房屋内设备完好,出现设备损坏应修复,否则出租人有权按照市场价格追究相应赔偿;如合同期未满,承租人违约退房,出租人不退押金。

李某称,自2020年1月起,被告谭某开始拖欠租金,截至起诉时,共拖欠租金、物业费等约定费用6500元;房屋设备、家具、电器等均有损坏且未修理,按约定应由被告按照市场价格赔偿。其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

二、实地走访还真相,法院依法判赔

8月12日下午,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黄双及法官助理、双方当事人前往涉案房屋,就房屋设备损坏情况等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随后,法院依法适用小额程序开展案件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约定的租期为6个月,但被告未到期满就单方终止租赁关系,构成违约,被告应当支付尚欠租金,另外其已支付的押金原告可不予退还。故被告应支付尚欠租金合计5250元给原告。

关于房屋设备、家具损坏情况的问题。经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涉案房屋察看,结合原告提供的照片、双方陈述分析,可以明确被告养狗导致电视柜、沙发等家具损坏,并且人为损坏房门等,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相应经济损失。根据家具、门锁等损坏严重程度、维修翻新、更换情况分析,法院酌情支持被告赔偿电视柜、沙发等物品的维修翻新费用以及其他物品的更换维修费用合计4430元。而房内洗衣机、花洒架等物品,属自然损坏,均不应由被告承担修复、更换费用。被告辩称沙发已经维修好,但实际仅维修了三处,沙发底部损坏没有维修,并且维修效果较差,故被告仍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根据原告提供的缴费通知单、小区业委会证明,可以证明被告尚欠物业费等杂费165.4元。超出部分,无证据佐证,依法不予支持。

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谭某向原告李某支付租金5250元及滞纳金,支付维修、更换费用4430元,支付物业费、垃圾费、维修基金、电梯维护、公摊电费、自用水费合计165.4元。

三、法官提醒租赁合同中应有详细清单,并明确责任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案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设备损坏应修复,否则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承办法官提醒,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就是在租赁合同中详细列出房屋设备、家具等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对物品外观外表拍照留底,并对物品损坏责任作明确划分,以防止日后有理说不清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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