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因受疫情影响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能否要求延期支付租金

因受疫情影响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能否要求延期支付租金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20-05-25 21:01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延期支付租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金延期支付


二、房屋租赁合同延期支付租金问题解析

1.除非存在正当理由,否则承租人不得拒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此处的正当理由应当是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无合同约定和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于支付租金的金钱债务,疫情影响并不足以导致支付义务无法履行。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责任。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的,一般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延迟付款利息损失或其他违约责任。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的行为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比如根据交易习惯租金均是以现金方式交付,出租人并无其他收款途径,承租人因疫情防控无法与出租人见面,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支付的,此时一般应当允许迟延支付。但是此种情况在实践中一般很少存在。

三、房屋租赁合同延期支付租金应对建议

对于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时间在疫情期间的,建议承租人事先与出租人就租金能否延期支付的问题达成一致协议。若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为避免承担延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建议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租金。
本网页内容由用户提供,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本网站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如您认为需要修改或删除,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