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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违法收取电费,房地产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炒作苏州新机场被罚

物业公司违法收取电费,房地产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炒作苏州新机场被罚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20-04-13 23:26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最近,吴中区市监局发现辖区内某广场物业公司,有违法收电费嫌疑,就迅速行动进行调查。据调查该物业公司向商铺收取1.2元/度的电费,向公寓收取1元/度的电费,在基础电价0.7214元/度上合并收取用电服务费0.4786元/度和0.2786元/度。该物业公司另外还收取物业管理费和公共能耗费。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费、公共能耗费与用电服务费存在重复收费行为。

吴中区市监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理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五万元。吴中区市监局指出,政府两次提出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目前一般工商业电价已平均降低20%,但部分转供电主体截留降价红利,迟迟未将降价政策传导到终端用户,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它费用。该案的查处对同类市场主体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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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吴中区市监局还查处了一起某地产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并处罚款五万元。此案中,某地产有限公司在销售楼盘,宣传该楼盘拥有“苏州新机场”的资源,将湖岸步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纳为“私家资产”,并宣称该地有“鱼跃龙门之相,龙眼之地,苏州千年首席贵脉、至尊风水龙穴”等封建迷信内容。对当事人发布含有迷信以及不实内容的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

吴中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处罚款50000元。市监部门指出,违法房地产广告,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依法予以查处是为了更好地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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