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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98元的配套费该不该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每平方米98元的配套费该不该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9-20 22:21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这每平方米98元的配套费到底该不该收?为啥是98元,收费标准是咋定的?为啥不单独开收据,一定要计入总房价里?”近日,微友“岩土”反映,千田新开元房产项目近期通知让一部分业主交的这部分钱,让他不明就里,并质疑这项收费是否合法合规。

房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9月16日,“岩土”向记者出具了一份购房协议书。据个人房源网了解,2014年5月,他认购千田新开元房产项目“理想派”的一套房源并签订了协议。

“当时我已经向千田新开元房产商交了14万多元,约定的房屋单价是4500元,房屋面积约106平方米。2015年交的房,这都入住几年了,开发商近期突然通知让一部分业主到售楼处签房屋合同,并告知我需要在房款中加入每平方米98元的配套费。”在“岩土”出具的购房协议书中,其中一条规定“本协议单价不包含天然气、暖气的配套、安装费用,天然气、暖气配套、安装费用待甲方(房屋开发单位)同燃气、热力等部门商榷后,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加入平方米单价内,并计入房屋销售总价”。

记者近日向市财政局了解得知,由于“岩土”未说明相关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目前只能从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解释:如果相关房产项目在2009年《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2009]69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前,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缴纳热力管网设施配套费,在入网时,按每户1500元缴纳热力管网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有法可依,如果相关房产项目在2009年《办法》实施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平顶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平政[2015]42号)有关规定:每平方米120元的城市配套费中,分配23元用于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的燃气供气管网、调压站等项目建设及老城区煤气置换工程建设;分配41元用于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的供热管网建设。

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的庭院管网、热交换站、户内设施建设费由建设单位依照国家工程定额确定,计入建设工程造价。

另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由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缴纳。建设项目缴纳的配套费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商品房项目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因此建议“岩土”持有效证据向市房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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