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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月对冲,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组合拳”方便群众买房

组合贷月对冲,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组合拳”方便群众买房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1-09 06:14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买房省钱


除了通贷业务,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重通过打好政策“组合拳”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随着组合贷以及月对冲业务的实施,很多缴存职工享受到了政策便利。“我买的天竹佳苑的房子,用的是组合贷,除去首付款,公积金用了60万,商业贷款用了40万,签合同后一块办抵押,贷款很快就办下来了。”说起组合贷,市民周女士说,组合贷的实施为市民办理贷款提供了很大方便。

信贷科工作人员介绍,组合贷指市民个人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时,如果购房资金不足,可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按照各自的审批标准,执行各自的贷款利率,向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市民贷后分别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利率计收本息。“组合贷款的优势为同一家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只需要选一家银行办理一次抵押手续,不用重复跑两家银行,两套不同房产作抵押的繁琐手续,既解决了购房职工的经济压力,又节约了时间,简化了手续。”工作人员表示,截至目前,全市办理组合贷款179户,金额5823万元。

据悉,为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减轻市民还贷压力以及因逾期影响个人信用等烦恼,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实行了“月对冲”惠民政策。已在泰安市范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委托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采取系统自动划扣方式,将借款人与其配偶在缴存账户保留一定金额(至少10元)的前提下,每月使用借款人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的资金直接冲还借款人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当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的余额不够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时,系统将自动扣划借款人银行账户还款。工作人员说,市民可自愿办理月对冲业务,在办理贷款申请时,就可以签约月对冲业务。

“公积金通贷业务、组合贷款以及月对冲业务的实施,解决了市民办理业务过程中关切的赌点、难点、痛点。通过创新工作思路,不仅有效深化了‘放管服’改革,更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负责人表示,中心将围绕“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好政策“组合拳”,让更多便民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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