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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小区停车费,司机套用业主车牌被罚2000元扣12分

为省小区停车费,司机套用业主车牌被罚2000元扣12分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05 09:28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套用业主车牌


玉林市玉州区驾驶人庞某某为了节省小区停车费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整个过程被监控设备全程记录。12月4日,庞某某被交警部门查获,并被处以2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的处罚。

11月底,玉林市玉州区江南路某小区一名车主向交警部门举报称,自己名下的桂KHL31×号轿车被一辆车牌号为桂RKS08×丰田轿车套牌。接警后,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进行了周密调查取证,12月4日7时30分许,在江南路玉林制药集团门口路段查获桂RKS08×丰田轿车,当场从后尾箱找到用于套牌的假号牌一副。

证据面前,驾驶人庞某某对套用他车号牌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他和女友在江南路某小区租房居住,车辆停放小区超过一定时间就得交费。为了逃避缴纳小区停车费,庞某某想到了套用业主车牌的主意。11月中旬,他特意从网上购买了桂KHL31×假车牌,车辆出小区时换上,出门后就卸下。不料,庞某某这一切举动全部被监控设备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三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收缴桂KHL31×假车牌,对驾驶人庞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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