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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腾空拆迁房,法院依法强拆之

拒不腾空拆迁房,法院依法强拆之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1-29 11:13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法院强拆拆迁房


11月21日上午,玉州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拆迁纠纷案,依法对城西街道某社区一处拒不腾空的拆迁房进行强制执行,将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该拆迁房位于玉林市清宁路延长线上,是一栋三层民房。因城市建设需要,政府对该土地进行征收,给予屋主陈某相应的补偿并建了两栋安置楼。陈某不同意补偿方案,拒绝搬离。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并在决定书生效后向玉州区人民法院立案申请执行。

去年12月,玉州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公告,责令其迁出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被执行人拒不迁出,主办法官及征地办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协商、释法明理,动员其自觉拆除,陈某不但不履行,还以各种借口拖延,法院决定依法对该房屋实行强制腾迁。

当天行动中,法院调集60多名干警,市政综合执法支队、市国土执法支队、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等部门协助。在现场,警戒稳控组对被执行人进行劝导,要求其配合搬迁工作,但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且做出伤害干警行为。由于被执行人屋前停有两辆小车还养有三条恶犬,强拆前,执行人员用挖掘机将小车拖离现场,并用铁链拖走恶犬,随后,工作人员进屋清搬物品,最后使用大型挖掘机对该房屋进行强拆。

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刘局长表示,“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总攻冲刺阶段,法院将会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妨碍执行等行为,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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