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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配偶名字房屋就属夫妻共有?

房产证加配偶名字房屋就属夫妻共有?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06-12 20:38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房产证加名字


市民黄女士咨询:婚前,我有一套三室房产。婚后我为表示诚意,主动将房产证加上丈夫陈某的名字。

最近,陈某对我远不如以前,并时常冷落我;另外,我还发现他常用手机与别人聊得火热。虽未发现陈某有出轨迹象,但这让我很失望。请问,如果我们离婚,这套房产还能属于我婚前个人财产吗?

冯雪峰律师:根据黄女士的陈述可知,这套三居室房产是其在与陈某结婚前的财产,在法律上原本是她婚前财产。但婚后,她却自愿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房产证上加上陈某的名字。

依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可知,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黄女士的申请行为,直接导致这套房产加上了丈夫陈某的名字,从而将这套房产的产权由一人变更登记为夫妻共有。

因此,黄女士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其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且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故该套房应为夫妻共同拥有,不再属于黄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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