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房屋维修基金如何更名?卖房维修基金过户所需材料及手续

房屋维修基金如何更名?卖房维修基金过户所需材料及手续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1-22 22:36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房屋维修基金更名过户


近日,一市民通过民心网向市群众诉求服务系统平台咨询:因卖房需要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更名过户,请问需要去哪个部门?准备哪些手续?请相关部门帮助解答。

市住建委接到该咨询后,立即责成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回复:

办理者准备的材料包括:

1.原业主缴存的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第二联)原件和原缴存的维修资金缴款通知单(第四联)原件;

2.给新业主开具的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款通知单(第2—4联);

3.新业主名下的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第2联)原件和复印件;

4.新业主和原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双方到场。但是,目前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不需要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只需要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登记的地址与维修专用收据上的地址一致,不论业主的名称是否一致,都可以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如需办理维修资金更名过户,就携带上述材料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科办理即可。
本网页内容由用户提供,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本网站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如您认为需要修改或删除,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