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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怡江园小区楼房装修不设围挡,施工方被罚一万元

柳州怡江园小区楼房装修不设围挡,施工方被罚一万元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05-03 21:20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怡江园小区楼房装修不设围挡


因在施工中未按规定设置硬质围挡,5月2日,柳州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1月19日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城管热线12319转来的市民投诉称,在北雀路35号怡江园小区内,有施工单位在进行楼房装修时,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看到,正在装修的楼房为“L”字形,其中一部分为5层,另一部分为3层。楼房外墙已搭好架子,一半以上的架子已拉好安全防护网,犹如已经穿上了绿色的外衣,但却没“穿裤子”。楼房前面堆放着砖头、砂石、模板等建筑材料。从楼房内“挖出”的建筑垃圾,装在黑色的垃圾袋里,通过斜装在楼房外部的木板,像坐滑滑梯一样往下排放后堆放在路边。

从现场看,施工单位并未设置围挡,堆放在路边的残砖碎石等建筑垃圾,也没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尘覆盖,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面对执法人员的查询,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违者,执法部门除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外,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经过立案调查,4月17日,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处罚决定,依法对施工单位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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