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子女拿到房产继承权不尽赡养义务,父亲反悔想更改遗嘱合法吗

子女拿到房产继承权不尽赡养义务,父亲反悔想更改遗嘱合法吗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10-17 13:50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丧偶多年的陈大爷想找个伴共度余生,但是儿女强烈反对父亲再婚,为排除父亲担心无人悉心照料的顾虑,兄妹承诺拿到房产继承权后轮流照顾父亲。然而,陈大爷立下遗嘱不到半年,儿女劝他去住养老院,腾出房子用于出租维系他住养老院的花销。近日,陈大爷打进本栏目热线咨询,他如更改遗嘱是否合法?

中年丧偶阴阳两隔

陈大爷介绍,他退休前是某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家住张家湾。上世纪国家“房改房”政策出台后,房产证注上了他和妻子的姓名。2006年,陈大爷的妻子因病撒手人寰,子女在料理母亲后事期间向陈大爷表示,不反对他今后再找个伴,但要求他退休前不可再婚。当年,陈大爷54岁,儿女都居住在通川区。

“那时候,回到家就想到她,根本没有心思再找个伴。再说,儿女态度鲜明,不想我退休前再组建家庭。”陈大爷说,妻子离世后,有亲朋曾为他介绍对象,也有热心同事为他安排相亲,但他都婉言拒绝,“说实话,我和她生活了整整35年,哪是说放就能放的!”

为了子女放弃再婚

2012年陈大爷退休了。为让父亲从紧张生活平稳过渡到退休生活,儿女雇保姆负责父亲的起居饮食,还特意驾车陪同父亲旅游,为他营造幸福晚年生活氛围。2015年保姆辞职后,儿女轮流回家陪父亲一段时间后,觉得三天两头跑太累,劝说父亲要么跟随儿子生活,要么跟女儿生活,可是陈大爷只想住自己家。

陈大爷说,后来儿女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他又不愿天天在家里看电视,便到中心广场打发时间,便与太婆张某结识,双方均中年丧偶独居,家里孤寂感同身受。陈大爷和张某接触一段时间后,彼此产生再组家庭的念头,各自将再婚想法告诉子女,没想到双方子女都表示,“可以住在一起,结婚就算了。”

后悔太早立下遗嘱

2016年,陈大爷和张某再次和子女商量他们的婚事,陈大爷的儿女仍然反对父亲再婚,承诺他们会轮流悉心照顾好父亲,并要求父亲立下儿女共同继承房产的遗嘱。陈大爷心想子女反对他再婚,可能是顾及房产的问题,既然房产迟早要留给儿女,不如先立下遗嘱,说不定他们就会同意他再婚。当年底,陈大爷立下遗嘱后,张某子女也要她立下同样的遗嘱,她不愿舍弃亲情,无奈选择和陈大爷分手。

“今年4月,他们就劝我去养老院住,说养老院里老人很多,有负责老人起居饮食的专职人员。我不想去,住养老院没住家里舒服。”陈大爷说,子女想他去养老院,好将房子用于出租,然后用租金维系他在养老院的花销。陈大爷坚决不住养老院,又不知该如何应对儿女,他想更改遗嘱,但不知是否有权更改?

律师点评: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闫政律师结合案例认为: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内容的部分修改。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又取消原来所立的遗嘱。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继承开始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因此,在遗嘱发生效力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可以于遗嘱设立后的任何时间撤销、变更遗嘱,也不须征得任何人的同意,也不必有任何的事由,只要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是出于遗嘱人的本意即可。

根据有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撤销或变更遗嘱有以下几种方法:

1、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2、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

3、遗嘱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

4、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个遗嘱,虽然在后面的遗嘱中并未明确宣布前面的遗嘱被撤销或予以了变更,但如果前后遗嘱的内容矛盾,则应当以后面的遗嘱为准,前面所立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被变更,但不相抵触的部分继续有效。需要注意的是,不得变更、撤消公证遗嘱,遗嘱人若要变更、撤消公证遗嘱的,必须再经过公证程序。

本案中陈大爷可依照法定程序及形式对自己所立遗嘱进行撤销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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