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小区开店人气旺、租金低,有人欢喜有人烦

小区开店人气旺、租金低,有人欢喜有人烦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9-25 15:34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小区开店人气旺、租金低,有人欢喜有人烦


接送站、美容院、理发店、棋牌室……如今,越来越多的商家直接进入小区安营扎寨。小区开店人气旺、租金低,但也带来了监管难、扰邻等诸多问题——商家进驻小区,有人欢喜有人烦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商家把目光瞄准了居民住宅小区,接送站、美容院、理发店、棋牌室……纷纷开进了小区里。

对此,几家欢乐几家愁,赚钱的人自然高兴,给自己生活带来便利的人们也很欢迎,可日常生活受影响的小区居民也有烦恼。

走进小区的商家如何规范?对此,记者近日进行了调查采访。

隔壁就是接送站 邻居不堪其扰

家住颐和文园西区的李女士最近让隔壁的接送站弄得头疼不已。由于离迎宾路小学和十四中很近,颐和文园西区里开了好几家接送站。与李女士家一墙之隔,就有一家。自从有了这个接送站,李女士的日子就“热闹”起来。

“每天中午11点半到12点,孩子们放学,隔壁就开始热闹了。楼房的隔音不太好,孩子们吵闹的声音传来,乱糟糟的。”孩子们在接送站的时间正是午休时间,李女士说,自从有了这个接送站,她就没法在家午休了,经常在单位凑合凑合。

但更让李女士难以接受的是每天下午,“接送站下午会来一些初中生,这些初中生下了课自己来。有一次有几个半大小子在院子里横冲直撞的,差点撞上人。接送站开进小区,搞得小区秩序特别不好。”李女士说,不仅如此,傍晚家长来接孩子的时候,场面更热闹。“自行车、机动车就停在小区门口,有时候会造成堵车,我们回个家都不方便。而且有的家长也有这个小区的门禁扣,我们小区都快成了开放式的市场了。”李女士无奈地说。

商家进驻小区 有人欢喜有人烦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其实不仅是接送站,美容院、棋牌室、超市、按摩室等商家,都进驻居民小区了。

在颐和文园东西区相接的地方,记者看到一家汗蒸美容的牌子摆在路边;在万泰家园小区,一家超市人气挺旺;在凤凰城小区,理发店也开进小区里了……

商家进驻小区,有人像李女士一样,不堪其扰,但也有人觉得很便利。

家住颐和文园的李丽就感受着小区里接送站和按摩室给她带来的便利。“我孩子多,平时得看小的,就没什么时间管老大了,她平时就在接送站吃午饭、写作业。离家近,我也放心。有时候还能过来看看她怎么样。”李丽告诉记者,像她这样的情况,时间特别不够用,能趁有人帮忙看孩子的功夫,在小区按摩室放松放松,她觉得特别好。

但凤凰城B区的闫先生就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小区就是居住的地方,这些商家都开进小区,每天来来往往的也不全是这个小区的人。这就给小区居民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小区太热闹,居住环境大大受影响。”闫先生说。

家住一城枫景小区的王霞说,“我们小区就有美容院,我中午吃完饭可以去美容院按摩顺便睡一觉,下班可以先做完美容再溜达回家,很方便。”王霞笑着补充说,“但是,美容院不能开在我家这个单元,来来回回的陌生人不安全。”

王霞说了一句大实话,小区里有商家,给很多人提供了便利。但是谁也不愿意自己家挨着商家。

商家开在小区 物业、城管说难管

商家进小区这件事儿上,不少居民认为物业该管一管。李女士找了颐和文园西区物业,但物业回复,他们无权干涉业主房屋的使用权。

对此,我市住建局物业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确实无权干涉业主房屋的使用权。“商家进入小区后,周围的业主反映了问题,物业公司有责任协助业主进行协调沟通。物业公司若发现商家违法违规可以劝阻,但是物业公司没有强制权。若是情况严重的,物业公司和业主应当向有关部门反映。”

物业难管,城管局有相关的职责吗?记者电话联系到运河区城管局,业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商家进小区不归他们管,但是出现生活噪音扰民的情况,可以向城管局投诉反映。
  有物业公司说难管,有的物业公司管得却很好。家住皇家壹里的郭女士说,他们小区就没有接送站、商店之类的商业经营点。“物业公司在门禁方面控制的很严格,听说最近连外卖送货员的电动车都不让进了。”郭女士说。

皇家壹里物业公司的项目经理郝勇介绍,在2015年刚交房时,也有业主提出来想开接送站。但是有的业主明确表示不同意,对此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沟通劝解,做思想工作,说服了想开接送站的业主。“我们会定期巡查,每栋楼都有楼管,出现什么情况,楼管会及时去沟通,业主们也很配合。”郝勇说。此外,作为一个封闭式小区,皇家壹里物业公司在门禁上控制的很严格,“门禁扣只有业主才有,对外不办扣。这个扣比较特殊,不好复制,门禁系统也会及时更新,在外面配的扣基本就不能用。”郝勇说。

律师:民用住宅 改商用需经住户同意

就商家走进小区开店中的法律问题,记者来访咨询了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的陈静律师。陈静说,在法律上这属于“相邻权”的侵犯。

首先建议业主向物业或居委会反映,由物业和居委会帮助住户之间协商,若是协商不成,业主可以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向所在辖区的法院提起诉讼。

陈静也表示,除了调解和诉讼,她也说不好应该向哪个部门来反映这个问题。

商家开进小区现象很普遍,但是现象背后,究竟谁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一时成了难题。记者采访几经周折,仍未探寻到答案。究竟该谁来规范这些开进小区的商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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