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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购房补贴有4点新变化:支持棚改流程调整明确楼盘延长时限

咸宁购房补贴有4点新变化:支持棚改流程调整明确楼盘延长时限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26 05:44
房地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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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购房补贴有4点新变化


昨日,笔者从咸宁市金投集团获悉,我市对购房补贴工作进行了4项调整:棚改户购新房的凭免税证明可申办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流程稍有变动,购房补贴范围进一步明确,购房补贴期限顺延一年及办理时限适当延长。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意见》,棚户区改造居民购新房可同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购房补贴政策。棚户区新购房户凭市地税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单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窗口申办购房补贴。这主要是鼓励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新房,刺激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从上月开始,根据《关于棚户区改造居民购房税收优惠、补贴申领等问题的报告》,市金投集团对购房补贴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凡符合申领补贴的购房户,要先到湖北银行网点开设“香城泉都”购房补贴卡或提交湖北银行的有效卡,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购房补贴窗口办理。 其主要目的,减少购房补贴审查环节,缩短发放时间,确保购房补贴资金“一户一卡”对应发放。

为让购房补贴政策公开运行,让购房户清楚城区范围内能纳入补贴的楼盘名单,少跑弯路办补贴,我市对城区购房补贴范围进行明确。目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的楼盘有近200个,后期还会增加。

《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中要求,购房补贴期限由2017年1月31日延长至2018年1月31日止(期限内须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提供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或免税证明)。考虑到申领购户补贴人数较多,为便于符合条件的购房户申领补贴,购房补贴窗口将业务受理期限延长至2018年7月31日。

需要提醒的是,我市正在打击冒领、骗领购房补贴行为,购房市民要依法依规申领购房补贴。对在补贴期间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退税的情况,房产、地税及金投集团三家会联合对比核查,查漏补缺,强化监管,对骗取购房补贴的依法予以追缴退回。

据悉,咸宁自从去年发放购房补贴以来,购房补贴窗口1年多时间已发放购房补贴10261户,发放金额8211万元,房产受益面积达11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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