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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这个安全毒瘤必须切除,群租的“账”千万别算小了

群租这个安全毒瘤必须切除,群租的“账”千万别算小了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10 22:10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蛛网式群租


近日,苏州接连查处两起群租房事件,一是吴江消防大队一举查封71家“房客”;二是公安、消防等部门,在街道城管处和安监办的密切配合下,集中整治了位于十全街“蛛网”群租房,这里被隔出108间,住了98个人,令人触目惊心。从全市公共安全的角度来看,群租房现象已成为一大安全隐患,治理刻不容缓。

群租房“天生”就是带着安全隐患的,“不出事情”是偶然的,发生种种意外才是必然的、迟早的、大概率的。

群租现象屡禁不绝,背后必定有其“理由”。最直观、最主要的一条,无非是经济方面的。对于房东来说,群租能够赚到更多的钱,而对于承租人而言,那就是可以省下不少钱。

但这种算法,算的应当是小账、眼前利益账,而且基础必须建立在不发生意外、“不出事情”的前提下,否则,所谓的多赚钱、少花钱,就是无稽之谈。

道理很简单,因为群租房“天生”就是带着安全隐患的,“不出事情”是偶然的,发生种种意外才是必然的、迟早的、大概率的。与群租房“伴生”的一定就有邻里关系和谐相处问题、小区管理问题、环境卫生问题、治安问题、火灾隐患问题等等一系列问题。

这些账都应当一笔笔算清楚。譬如,房东搞群租房,弄得周边邻居意见纷纷,投诉不断。对于房东来说,丢掉的是邻里之间宝贵的友善和信任,这可是花多少钱也买不到的啊。

至于群租房的治安、安全账,那更是应当好好算一算。这方面,苏州的现实生活中案例不少。发生纠纷了、伤人、死人了,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这笔账还算得过来吗?例如,吴中区一名在群租房火灾中烧伤的房客就起诉房东要求赔偿。吴中法院通过庭审,查明事实后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陈某、邱某(群租房房东)赔偿原告陶某(承租人)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6万余元。在法律上,房东赔掉这笔钱,完全有依据,一点也不冤枉。法官认为,公民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群租房东应尽安全保障义务。被告将其房屋分租给多达22个承租人,形成群租,违反《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关于安全要求的规定,出了事故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总之,群租房由于居住人员多、用电超负荷、通道狭窄不便疏散等原因,火灾隐患极大,因群租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也日益增多。日前,上海两名消防员在群租房中救火时意外牺牲,更引发人们对群租房安全性的关注。群租房这个安全毒瘤必须早日切除。

□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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