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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的烦心事:楼下邻居私建雨棚怎么维权?

老张的烦心事:楼下邻居私建雨棚怎么维权?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8-21 15:54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今年夏天,老张发现住在楼下的邻居林某在他自家平台上搭建了个雨棚。老张认为,林某私自搭建雨棚,改变了房屋原有的规划设计,且该雨棚紧邻自己家的3个窗户,增加了不法分子进入自己房屋的危险性,便要求林某拆除,却遭对方拒绝。于是,老张将林某起诉至法院。

断案 拆除雨棚恢复原状

笔者以为,林某虽然在自家平台搭建雨棚,但雨棚紧邻老张家的窗户,其行为侵犯了老张的邻里权。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所以,老张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会依法以林某搭建雨棚给老张造成妨碍为由,责令林某停止侵害,拆除雨棚,恢复原状。

董刚 法院会以调解为主

笔者认为,尽管老张的说法看似有理,但也有站在自己角度夸大事态严重性、没有考虑对方生活存在诸多不便之嫌。何况,在诸多隐患中,此事几乎微不足道,为这点儿事就闹到法院,更多的还是心态问题,即使胜诉了也会激化矛盾,同时显得自己缺乏度量,所以,最好还是互相体谅,彼此包容才好。法院最终也会以调解的方式解决。

于炳绅支招 法院支持拆除诉求

律师董延琦林某为自己生活方便搭建雨棚,给邻居老张造成了安全隐患,侵害了老张的合法权益,此种行为有违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故老张请求林某停止侵权,拆除违章搭建的雨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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