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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商销售商品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受处罚

某房地产商销售商品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受处罚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29 06:29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基本案情】

xxx物价局对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的市场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实,该公司某项目售楼部销售商品房房源120套,均只按我省《商品房销售单套价格一览表》公示了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销售单价、销售状态等信息。

没有在售楼场所公布《商品房销售楼盘基础信息》,比如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态及水、电、暖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该物价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

【案件点评】

因当事人不具有不予处罚、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情形,故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条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查出问题处理意见的函》第二条“对于未按规定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的,如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费等,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按每个项目处以5000元的罚款”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了一般处罚。

根据《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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