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常熟房地产市场火热,签购房协议后卖方不卖

常熟房地产市场火热,签购房协议后卖方不卖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6-22 09:26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去年8月以来,常熟房地产市场出现火热局面,尤其是在新房供应量不足的情况下,二手房市场更是水涨船高,也因此出现了较多的购房纠纷。最近,一位卖房者在签订完购房协议后不卖了,买方将其诉至法院。

今年3月,王某在二手房市场寻找房源,在某中介的介绍下,认识了陈某。双方在看完房子后达成协议。该双方在中介的协助下将于2017年4月底前办妥房屋权属交易登记过户手续。协议签订后,王某随即支付了10万元定金。然而,当王某等待交房期间,收到陈某委托人发出的律师函,表示协议不可能继续履行。王某诉至法院。

在庭审中,陈某辩称,该商品房是其与丈夫刘某共同购买,网签合同登记的亦是夫妻共同购买。其与王某签订协议,刘某不知情,也未参与此事,故协议未生效。最后,双方庭外和解,王某撤诉。

法官提醒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房屋有多个所有权人的,那么在签订合同时,如有一方权利人不能到场,一定要获得其书面授权,才能签订合同,以免后续麻烦。

(记者 李渊 通讯员 俞瑶)
本网页内容由用户提供,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本网站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如您认为需要修改或删除,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