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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的烦心事:买的房子被拍卖

老张的烦心事:买的房子被拍卖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6-19 13:54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半年前,老张的儿子小张在一家房屋中介所的推荐下,花40万元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商品房,并顺利地拿到了该房的房产证。但没过几个月,银行工作人员突然造访他“家”,称这套房子的主人已经将房子在银行做了贷款抵押,因贷款不能如期还付,银行决定对该房屋进行拍卖。

断案 被设置了抵押权

《物权法》规定,以房屋所有权设立的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小张买的商品房所有权被设置了抵押权,属于不得转让的不动产,除非受让人小张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所以,小张虽然交付了房款,拿到了房产证,但由于没有消灭抵押权,所以并没有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所有权并未转移

笔者认为,根据《物权法》等相关规定,小张虽然拿到了房产证,但由于未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因此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符,意味着房产的所有权并未转移,房子并未真正归小张所有。

当然,小张可依据法律和房产证,向相关个人或机构追讨违约补偿金。

支招 变更登记很重要

律师齐建军《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本案中,小张虽然拿到了房产证,但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并没有做出相应的变更。于是,房主便钻了这个空子,将已转让给小张的房子又抵押给了银行,最终因未能及时还款,银行便形成了抵押权。所以,建议在房屋买卖的时候,一定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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