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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记分管理”征求意见

日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记分管理”征求意见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26 05:52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今后,房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会被“记分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日照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中介机构诚信经营意识,近日,市住建局组织起草了《日照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时间截至6月23日。

《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采取实时记录、年度评价的方式。信用评价系统每日根据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的变化,进行量化加减分,计算出中介机构即时信用记分,反映中介机构即时信用状况,每年3月31日建设主管部门汇总中介机构信用信息记分情况和检查考核情况,确定中介机构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分AAA、AA、A、B四种。对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予以政策激励,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予以相应惩戒。

据介绍,本次意见征集活动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箱的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其中,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科(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69号建设大厦,联系电话:0633—8899269,联系人:袁红波,邮编:276826),并在信封上注明“《日照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同时,也可以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rzfgjfgk@163.com。

(通讯员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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