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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完工尾款难要回,法院出面案件被执结

装修完工尾款难要回,法院出面案件被执结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5-08 22:28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近日,任丘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家庭装修合同纠纷案。

2015年3月11日,任丘的孙某与苏某签订了一份家庭装修合同,约定由孙某对苏某承租的某小区门脸房进行装修,装修总价130000元。合同同时约定了工期和工程款的给付形式为首期、中期、尾期。后苏某及其会计张某在转款100000元给孙某后,双方产生分歧,苏某二人拒绝继续支付30000元尾款。

2016年9月21日,孙某向任丘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苏某、张某二人偿还装修款30000元并承担275元诉讼费。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孙某的诉求。

2017年1月10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可双方僵持严重,不配合法院工作。执行人员先后两次对苏某和张某的银行存款、房产做了查控、冻结。在调解过程中,两被执行人以工程质量不合格、经济困难等理由推托偿还剩余的工程款。

4月6日,在执行人员再三努力下,当事人双方在法院见面,但仍旧是僵持不下。在此情况下,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提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将被加入“失信黑名单”,并对加入黑名单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阐释。经过推心置腹的沟通说服,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

(通讯员 王艳静 记者 张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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