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品尚名城2栋一楼101号门面租赁合同公告
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5-03 22:18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关于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公告
柳州市昌昇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我联社自2016年2月1日起租用贵方位于柳州市北雀路45号品尚名城2栋一楼101号门面,现由于我联社经营策略调整需要,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约定,我联社依法通知贵方:
一、自2017年5月1日起,我联社向贵方提出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同意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向贵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我联社已将2017年上半年租金支付给贵方,现要求贵方退还2017年5月至6月租金,希望尽快达成共识解决有关事宜。
三、本公告登报之日视为贵方已经知晓,若有任何异议,应在登报之日起十日内与我联社联系人联系,逾期则视为认同上述公告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通知人: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龚主任
联系电话:13471240232
2017年5月1日
柳州市昌昇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我联社自2016年2月1日起租用贵方位于柳州市北雀路45号品尚名城2栋一楼101号门面,现由于我联社经营策略调整需要,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约定,我联社依法通知贵方:
一、自2017年5月1日起,我联社向贵方提出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同意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向贵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我联社已将2017年上半年租金支付给贵方,现要求贵方退还2017年5月至6月租金,希望尽快达成共识解决有关事宜。
三、本公告登报之日视为贵方已经知晓,若有任何异议,应在登报之日起十日内与我联社联系人联系,逾期则视为认同上述公告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通知人: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龚主任
联系电话:13471240232
20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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