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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房屋不履行判决,法院强制清场不含糊

占用房屋不履行判决,法院强制清场不含糊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4-26 08:21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4月25日上午,昆山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对位于震川西路132号的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迁出,要求被执行人返还占用的房屋5000余平方米,并支付相应的租赁费、占用使用费等共计200余万元。

据了解,在昆山某置业公司与王某、昆山某商务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租金及返还房屋,被告某商务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遂立案执行。之后,两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关于金钱债务部分,法院已对王某房产采取司法拍卖措施,等待分配执行款。关于行为履行部分,该房屋涉及转租户数比较多,法院通过前期准备工作,部分租户已自行搬离,仍有少部分人员拒绝搬离。因迁出公告期满,法院执行局对拒不执行的人员进行强制处理。

这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一处经营面积2000余平方米的无证经营黑旅馆。上午9时15分左右,记者跟随执行人员来到现场。负责本案的执行局法官王晖告诉记者,之前承办法官已多次督促承租人尽早组织人员撤离,释法明理,并果断采取断水电措施,现该处租住人员已撤离。记者看到,现场已无租住人员,只是楼道里堆放着各类搬离时留下的杂物。法官介绍,该承租人已与申请人达成协议,将限期清理完毕所留物品。另外,该房屋其余承租人经与申请人协商,也已签署限期搬离承诺书。

至此,本案涉及的5000余平方米房屋顺利执行到位。

(记者 管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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