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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提公积金至少停贷停取5年,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

骗提公积金至少停贷停取5年,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1-04 06:03
房地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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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提公积金至少停贷停取5年,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


在2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我市某单位,发出今年首张《行政责令告知书》,追回该单位职工张三(化名)骗提的公积金6万多元,并给予相应处罚。

近期,我市正在严厉打击骗提公积金的行为,整治街边“公积金速提现”的非法小广告。

骗提公积金现象抬头

在今年1月底,我市某单位职工张三用一份重疾住院材料,提取自己账上公积金6万多元。后来经查实,这份材料上所填写的医疗机构代码、医院科室和病案号并不存在,张三骗提了公积金。

经过下发执法通知和上门执法,张三退回了骗提的6万多元公积金。由于违反了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据了解,公积金虽然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使用虚假手续骗提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市公积金提取政策不断放宽,不断满足职工住房需求同时,也给了不法分子钻政策空子的空间,导致了我市骗提公积金现象的发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科长称,有职工通过不法中介,用假购房合同、假契税发票、假不动产权证,假住院材料等,来套取公积金。

警惕街边非法小广告

最近,我市街边的许多电线杆和地面上张贴“公积金速提现+电话号码”的小广告。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些小广告并非官方发布,是不良中介和非法团伙张贴的。

周科长说,专门有团伙和中介机构,制造假材料、假手续套取公积金,希望广大职工切勿上当。

骗提公积金,会受到怎样的惩罚?据周科长介绍,职工伪造、变造资料提取本人公积金,限期退回所提资金,5年内不得提取本人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公积金,限期退回所获资金,骗提人5年内不得提取本人公积金,取消本人终身公积金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是,对伪造合同、伪造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出具虚假证明、变造虚假住房消费以及谋取不当利益等违法行为的机构及个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周科长还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不法中介或有关人员参与骗提公积金的行为,可拨打电话12329举报。

多措施严防骗提行为

目前,我市正通过多种举措,严防公积金骗提行为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市正在调整公积金提取政策,从政策上堵塞提取漏洞。现行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审核要件少,手续简单,容易给不发分子钻空子。新的《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和修改的阶段。新办法将从提取内容、提取要件、审核流程上作出调整,从政策上堵住骗提行为。

此外,我市还将在公积金提取受理过程中,通过信息联网查询审核职工提取资格,提取受理后通过政府部门间协作核查职工申报信息的真实性,防止违规违法提取公积金行为的发生,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

对于骗提公积金的行为,我市将严格执法处置。对骗提公积金的职工,我市还将在网上公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计入“黑名单”。

责任编辑:咸宁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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