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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出后能保留原有耕地吗?

户籍迁出后能保留原有耕地吗?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3-29 10:53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咨询人:陈女士

我父母先后将户籍迁往广州番禺。请问,我父母还有权利保留原有的耕地、林地吗?

回复部门:英德市西牛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即村集体)。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目前,先要确定陈女士的父亲在1997年二轮承包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有没有承包责任田。如果有的话,要看陈女士的父亲户口迁移的时候有没有农转非。如果迁出户口为非农业户籍,发包方(村集体)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不再予以确权登记。
责任编辑:清远房产网

信息来源:英德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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