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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商品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加快推动商品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1-11 06:17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运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2015年,我市出台了《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在该意见推动下,2016年,我市成立了物业管理协会。

“目前我市已经建成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多数未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这种情况,就让《意见》中提出的‘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失去了抓手、没了靶子。”2月25日,政协委员牛海军对记者表示。

牛海军进一步解释道,没有业主委员会将导致一系列问题,物业公司与业主沟通不畅、矛盾频发,物业公司运作不规范、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在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偷盗、损坏赔偿、门禁制度等方面管理混乱。

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切实保证小区居民的权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牛海军认为,必须加快推动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内,要把业主委员会作为社区自治与物业管理的主要力量。在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时,当广大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到位、价格合理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续约。反之,则可以解除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另外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在监督、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上,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但在现实生活中,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费用如何使用,往往不得而知,特别是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甚至在有的小区,该费用被物业管理公司中饱私囊。

在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方面,牛海军建议,业主委员会要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此外,业委会还可以吸纳广大业主对小区建设的意见,对小区进行宜居建设,增加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提倡社区公益活动,促进和谐小区建设、营造创城生态。

责任编辑:日照房产网

记者 冯书琴 实习生 肖爱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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