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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定期返还商铺收益突然就停了

说好的定期返还商铺收益突然就停了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2-23 15:14
房地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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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定期返还商铺收益突然就停了


市民朱先生最近很焦心,因为他购买的市区一家楼盘的商铺使用权出现了问题——说好的定期返还商铺收益 突然就停了

67岁的朱先生最近很焦心,4年前他购买了汇金时代广场商铺的10年使用权,当时对方承诺每季度返还一次商铺收益,但从去年9月份起就再没返还了。去年年底,该项目的开发商给业主发了一封公开信,称最迟于今年8月30日前返还,但是朱先生认为这是其单方发出的通知,并未提前与业主沟通,他不能接受。根据朱先生反映的情况,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看中商铺收益 他一次性花了几十万元

根据朱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2013年他与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一份是1号楼4楼5间商铺共计65平方米的10年使用权,一份是3间商铺共计39平方米的10年使用权,花费共计80万元。同时,其与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鲲鹏商贸有限公司又签订了《商铺委托管理协议》,将所购商铺使用权委托平顶山市鲲鹏商贸有限公司代管经营,定期向朱先生返还商铺经营收益,根据协议约定,10年的年收益为该商铺使用权转让总价的16.2%,每年分四次结算年收益,每3个月结算一次。该协议中规定,商铺代管收益由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实现,若不能兑现收益约定,朱先生可以直接向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索赔。

朱先生说,当时看到该项目的楼已经盖起,而且有专门的公司将商铺出租进行管理,还是挺放心的,便一次性投了这么多钱。“我们的商铺收益率是三年一递增的,因此目前收到的收益并没有合同中那么高。”合同签订后,他会按时收到返还的商铺收益,但是从去年9月份起,他便再也收不到了。和他一样,有许多业主也没有再收到商铺收益,都十分担心。

不能接受开发商延期结算

据了解,连续多月收不到商铺收益,很多购买汇金时代广场的业主都十分担心,他们多次找该公司要求兑现,也找了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去年12月29日,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汇金时代广场业主发了一封公开信,称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公司经营受到影响,对于购买增值回购型商铺返还收益的业主,所欠合同内约定的第一阶段(3年期)的返利,最迟在2017年8月30日之前全部结清,对于投资到期(3年期)的业主,自动向第二阶段(6年期)合同续期。另外,提出了可以置换成该公司开发的住宅或商铺方案。

朱先生说,这是开发企业单方提出的方案,他们不能接受。因为按照当初的合同约定,如果不能兑现收益约定,大鹏地产承诺给予甲方即朱先生购买总价款两倍的赔偿,而现在大鹏地产以一纸通知单方变更了内容,不能及时兑现收益,他不能接受。

“现在,我有家人身染重病正在医治,急需用钱,我希望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如期兑现商铺收益。”朱先生说,他曾到信访部门反映过此事,湛北路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也帮忙协调,但没有结果。2月21日,记者与湛北路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据其介绍他们已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但过年之前该公司负责人称不在本地,过年后也多次联系,都没有得到积极回应,“这属于个人合同纠纷,建议朱先生走法律渠道解决。”

2月21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建设路西段市公安局对面大院里的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在地,屋内仅有一名工作人员。一位自称是办公室文员的李女士称,领导都不在,也不知道谁负责这块工作,无法给予解释。在了解朱先生反映的问题后,她称上报领导后,给记者回复。直到昨日下午记者发稿前,大鹏公司也没有给予回复。“昨天,办事处帮我找到了大鹏房地产一位王姓负责人,说让我去找他协商,但今天与他联系,他称在高速上,明天再说。”朱先生说,他希望该公司能尽快履行合同,不要一拖再拖。

对此,记者采访了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马文峰律师。马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单方的通知不能构成变更合同内容的条件,因此朱先生要求其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要求是正当的。另外,记者在市房管中心网站查询发现,汇金时代广场至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其转让商铺使用权的行为是否涉嫌违规销售,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认定。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责任编辑:平顶山房产网

□记者 焦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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