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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游乐场拒绝迁让不肯走,法院历时8小时清场“开心乐园”

停业游乐场拒绝迁让不肯走,法院历时8小时清场“开心乐园”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2-21 08:38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近日,园区法院执行庭干警来到园区唯亭,对一处户外游乐场进行了强制迁让行动,最后历时8小时,终于将这处“开心乐园”清场完毕。

2014年,陆某与唯亭某投资公司签订合同,陆某租了唯亭一块空地作为游乐场的经营地,双方签订合同约定,陆某可以在空地经营充气娱乐设备,租期为三年。但是签订合同之后,陆某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经营充气娱乐设备,而是自作主张在场地内经营起了旋转木马、欢乐袋鼠等使用旋转电机的娱乐设备,这与之前合同约定有所不同,所以投资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陆某搬离此出租地。

在庭审过程中,陆某要求投资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因为原告苏州唯亭某投资公司存在违约情况,主审法官酌情考量双方过错程度,认定投资公司承担陆某的损失80%,陆某本人承担20%的损失。最后法院判决,陆某在规定期限内搬离此地,投资公司赔偿陆某4.8万元赔偿金。

但是判决生效后,陆某一直拒不搬迁,投资公司来到法院申请执行。去年末,执行法官通过发传票、电话等方式联系陆某,陆某均拒不到庭,执行法官还向陆某送达了迁让公告,陆某也置之不理。今年1月中旬,法院下发了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公告,当天执行法官电话联系陆某,陆某在电话里很愤怒地称,如果法院来强制迁让,他“对抗”到底。

2月17日上午,执行干警及法警带好设备和相关材料来到位于唯亭的这处荒废着的游乐场,为了防止陆某突然出现抗拒执行,执行干警到现场就拉好了警戒线,现场制作了执行笔录,并让在场见证的社区主任、律师和警辅签字确认。因为设备众多且结构精密,申请执行人找来专业工人帮忙迁让,执行法官将“协助执行”红袖章发给他们,并用执法记录仪和4G单兵系统记录本次执法过程。执行当日,从上午9点30分到下午5点30分,共历时8小时才将设备拆卸清场完毕。(本文感谢园区法院 袁轩支持)
责任编辑:苏州房产网

记者 赵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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