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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不动产登记收费实行新标准,住宅类登记收费每件80元

咸宁不动产登记收费实行新标准,住宅类登记收费每件80元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22 05:53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记者昨日从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从2月3日起,我市城区执行新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通常情况下,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及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行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依照《通知》,考虑到我市实际情况,经市财政局、物价局同意,我市不动产登记费从2017年2月3日起开始征收。一般,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不收取证书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按照不动产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不动产登记费什么时候开始交呢?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窗口申请时,提交齐全的资料并通过初审后,凭交费单就可去交费了。

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全市都执行了新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实行“房地一体”登记,即将现行房屋及其建设用地分别登记、两次收取登记费,统一整合为一次登记、只收取一次登记费。这与原来相比,减少了市民的办证成本和办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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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对下列16种情形,执行优惠收费标准。

(一)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登记费,同时不收取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1、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2、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

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

(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1、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

2、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6、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7、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三)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责任编辑:咸宁房产网

记者 黄兰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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