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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布,房屋、土地登记费合并

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布,房屋、土地登记费合并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1-20 09:00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近日,苏州市物价局更新了《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16年12月31日)和《苏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最新目录共涉及调整11项收费,其中取消3项,降低3项,调整标准3项,新增2项。其中,房屋登记费与土地登记费合并为不动产登记费,两笔费用合为一笔后,费用降低,着实为市民和企业减负。

取消的三个一级项目分别为房屋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和GMP认证费。降低三个一级项目:船舶过闸费(交通)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20%,对集装箱货运船舶免收;船舶过闸费(水利),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10%,对集装箱货运船舶免收;车辆通行费,对持有运政苏通卡并同时用本车运政苏通卡缴纳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费的货运车辆在全省范围内享有的优惠幅度从现有的2%提高到10%。

调整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加注、延期)费,每证30元,签证、加注、延期每项次20元,多次签注每件100元;调整计量检定收费,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减半收取;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三项收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基数执行0.90倍省内的最低标准,并对居民收费时按标准的70%计收。

新增设立一级项目不动产登记费。据苏州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原住建部门的房屋登记费与国土部门的土地登记费如今合并,划入国土部门的土地登记中心,统一为不动产登记费,现行办产证只收取一笔费用:住宅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而原办产证收取两笔费用:一是房屋登记费住房登记费80元/件,非住房登记费550元/件,二是土地登记费,住宅100平方米以下每件18元,每增加50平方米就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而企业、自收自支单位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据测算,这么一来,全年我市可以减轻企业社会负担约1437万元。“清单”中还新增一个二级项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费,报名费10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两科考务费为65元/科;消防安全分析考务费为69元/科。

责任编辑:苏州房产网

记者 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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