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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国际广场项目建设项目准备金缴存不到位引劳资纠纷

武陵国际广场项目建设项目准备金缴存不到位引劳资纠纷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1-13 10:44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年末岁尾,农民工讨薪案件又有所抬头。农民工辛苦一年到头,拿回该得的血汗钱天经地义,但是如果不理性维权,触犯了法律也会受到严惩。2016年12月,州城武陵国际广场建设工地的6位农民工,因“恶意”讨薪被拘留。

2016年12月5日,20多名农民工聚集到武陵国际广场项目部讨要工资,其中有6名农民工冲进项目部办公室,将门窗、电脑、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办公用品砸烂。项目部工作人员报警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对6名当事人实施拘留。

据项目施工方经营部负责人王先生介绍,武陵国际广场项目是该公司承建的一个全垫资项目,200多名工人已连续工作5个多月,项目部平时只是给他们借支生活费。

当初,甲方(开发商)与乙方(施工方)签的建筑施工合同约定:四层主体工程封顶后,甲方付已完成产值70%的工程款。当该工程完成到三层半时,乙方项目经理部资金链出现问题,甲方按合同未到付款节点,导致现场材料供应不上,无法组织施工,工程于2016年11月初全部停工,涉及200多名工人的工资未能足额支付,部分工人陆续到恩施市人社、住建部门投诉。

6名工人采取过激讨薪行为后,施工方一方面与开发商协商提前拨付部分工程款,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同时,垫资30万元发放部分工资及部分外地工人回家车费。

“如果当初项目部按规定缴存了工资准备金,就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2016年11月25日,参加恩施市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培训会,我听得热血沸腾,只要真正把这项制度实施好,可以为施工企业减少用人风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保障。”王先生说,作为施工企业,将全力支持、配合我州农民工工资支付“三项制度”的实施。

为了从源头保证农民工工资“有钱发”,我州先后出台州政办发〔2016〕45号、州人社发〔2016〕40号)文件,对我州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监管系统推广运用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文件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我州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2016年12月31日以后竣工的在建项目均应实施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安装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监管系统,利用软硬件设施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然后由银行按月代发工资。

据王先生介绍,为配合“三项制度”的实施,该项目部已于2016年12月中旬开设了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专户,于2016年12月29日安装了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监管系统,待工资准备金注入后即可实现银行按月代发工资。

目前,该公司在州城承建的4个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均已安装了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监管系统,开设了工资准备金账户。

责任编辑:恩施房产网

记者 彭绪艳 实习生 李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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