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纳税人自行补缴7年前少缴契税

纳税人自行补缴7年前少缴契税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7-01-06 11:46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近日,达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一项目2013至2015年的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09年通过与某个人签订联合投资开发合作协议,取得该项目土地的使用权。

在对土地价值进行核实时,发现当时的评估价格明显偏低,由于对方是个人,时间间隔太长,许多原始资料收集不全。按照相关程序,市地税局稽查局通过对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对其土地价值进行了重新计算。

随后,市地税局稽查局检查人员对该纳税人多次进行了税收政策宣讲和纳税辅导,得到了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最终纳税人自行补缴了契税近15万元。

责任编辑:达州房产网

唐莉梅 唐宏兵 记者 孟静
本网页内容由用户提供,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本网站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如您认为需要修改或删除,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