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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间出租屋内堆满1000多箱烟花爆竹

三间出租屋内堆满1000多箱烟花爆竹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12-30 11:52
房地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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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间出租屋内堆满1000多箱烟花爆竹


马鞍山警方查获一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窝点

12月29日上午,一名男子骑着一辆三轮摩托车从位于慈湖的一家选矿厂内驶出,在此蹲点守候的马鞍山市天门派出所民警迅速将其拿下。掀开车厢覆盖着的帆布,民警发现了数箱“开门红”。当场,该名男子夏某某对自己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在选矿厂院内三间低矮、昏暗的出租屋内查获了1000多箱烟花爆竹,涉案价值达7万多元。

临近春节,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这也给一些非法经营户牟取私利提供了可乘之机。据夏某某交代,他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贩运来烟花爆竹,准备在春节期间大赚一把。

“烟花爆竹的储存场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要有一定的防火、通风措施,而且烟花爆竹的储存点是不能放在居民区的。”据天门派出所所长裴爱军介绍,当天查获的烟花爆竹分别存放在3个狭小的房间里,堆放的空间和高度都不符合消防的要求,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目前,夏某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任何私自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马鞍山房产网

文图/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鲍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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