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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中介口头承诺添置物品后又反悔,口头协议是否有效?

租房中介口头承诺添置物品后又反悔,口头协议是否有效?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12-29 09:18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业主提问

宁女士来电咨询,她今年11月底跳槽来到苏州工作,找到某房产中介公司想租房子。公司业务员带她看了一套位于园区湖东的房子,宁女士认为房子位置不错离公司也近,但对房屋内的摆设不甚满意,提出主卧需安装空调及改换双人床,中介承诺一定会按照宁女士的要求更换配置,双方达成共识后宁女士交纳了中介服务费,但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次日宁女士再来看房,房东却称中介公司并未告知房屋配置需要更改的事情,且房东也拒绝对房屋做出任何改动。宁女士与房东协商未果,只得联系中介公司要求退还中介费,但中介公司认为是宁女士违约,拒绝退还。宁女士想问她是否有权要回中介费?

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此房产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提供服务,其报酬请求权建立在促成合同成立的基础上。

本案中房产中介公司尚未促成宁女士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其无权收取中介费用,故宁女士有权向中介公司要回中介费。《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同时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若房产中介公司有证据证明为宁女士寻找房屋支出了必要的费用,宁女士应当承担。

责任编辑:苏州房产网

感谢北京观韬(苏州)律师事务所刘汉文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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