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出钱买了房名字是丈人的,这套房子我能卖吗?

出钱买了房名字是丈人的,这套房子我能卖吗?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12-16 09:38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妻子偷偷将家中的钱给她父母买了房,母亲却病重急需钱,小陈犯了难:丈母娘和妻子拒绝卖房凑钱。那么,小陈该怎么办?

隐瞒买房,妻子私下出钱

在与晓娟结婚前,小陈家人曾答应要买一套房子。结婚以后,买房的事一直没有兑现,但小陈母亲给了小两口18万元钱,表示这给他们买房付首付。

拿到钱后,小陈夫妇并没有买房。小陈认为,他们夫妻都在外地工作,暂时还没有回老家的打算,这笔钱就先拿来投资,等以后赚了钱再买房。于是,小陈将这笔钱交给了晓娟保管。

因为丈母娘常年都是租房子住,丈母娘得知女婿暂时不买房的想法后,让女儿先买房。于是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晓娟将这笔钱给了母亲,让她在老家买房。

晓娟说,因为这套房子她父母出了15万元,新房产权证上写的是她爸妈的名字。

想要卖房,凑母亲看病钱

近日,小陈的母亲患了重病,需要化疗,心急火燎的小陈向妻子追要18万这笔钱,此时,他才得知这笔钱被妻子拿去给她父母买房了。于是,他要妻子卖掉这套房子,给母亲看病。

但是,晓娟却认为,公婆家底丰厚,要筹钱怎样也轮不到自己和丈夫的这套房子。

而丈母娘表示,这套房子是她名下的,而且她当时出了15万元,不同意卖房。

无权卖房,可以要回18万元钱

那么,小陈到底有没有权利卖这套房子呢?浙江无剑律师事务所李轶律师认为,该房屋是由晓娟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房屋所有权人是晓娟父母。因此,小陈未经晓娟父母同意,不具有处分权。

不过,由于购房款中的18万元是小陈夫妻俩的,小陈妻子擅自将18万元用于支付她父母购买房屋的房款,因该行为未经小陈同意,事后也没有得到小陈的认可,应属无效。因此,小陈可以要求晓娟的父母归还18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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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衢州房产网

记者 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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