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男子一房二卖骗房款构成合同诈骗终获刑

男子一房二卖骗房款构成合同诈骗终获刑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16 00:40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在负债累累却又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将手头的拆迁房同时出售给两个买家,还分别签订了两份房屋买卖合同。顾某以这种非法牟利的方式骗得33.5万元。日前,张家港法院审结该起合同诈骗案。

顾某是个赌鬼,在外头欠了不少赌债,他也向王某借了20多万元至今未还。王某最近手头拮据,听到顾某说自己有套拆迁房,卖出了就可以还上赌债。王某想到自己表弟林某前些日子提起想要买房,向表弟确认过意向后,王某安排了顾某与林某见面。林某看过房子之后表示很满意,遂答应以33.5万元的价格买下房子。双方签订合同后,林某陆续将购房款付清,顾某也将房屋钥匙给了林某。

几天之后林某想把门锁换掉,正准备开门,却听到身旁一名男子说:“你怎么能开我们房子的门?”林某听了心中奇怪,就问:“你是不是搞错了,这是我刚刚买的房子啊。”最终两人为谁是房子主人的问题争执了起来。

后经了解林某得知,自称房主的男子徐某是个中介,此前顾某曾主动到其公司,说要将房子卖掉。徐某将顾某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张某,并安排了两人见面。双方在沟通并看完房子之后,张某很心动并表达了购房欲望,顾某便开出了与林某同样的价格。二人签订合同之后张某也付了购房款,顾某也向张某交付了钥匙及房屋的相关材料。

徐某将此事告诉了张某,张某和林某经过再次沟通发现,顾某确实在将房屋成功卖给林某之后,又进行了二次出售。识破了顾某的诈骗手段后,二人都尝试与顾某联系,但顾某却早已把手机号换掉了。于是张某向警方报案后,警方根据线索,于去年5月15日在张家港市某乡镇将顾某成功抓获。

法院在调查中发现,被告人顾某系累犯,曾因盗窃罪坐过几次牢。此次顾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依法判决顾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责任编辑:张家港房产网

记者 张濛 通讯员 朱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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