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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购买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政策延期至2017年2月28日

葫芦岛购买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政策延期至2017年2月28日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11-28 14:36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购买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延期

临近年底,为赶上契税补贴政策,市房产处业务大厅又挤满了前来办理房产交易的市民。昨日,记者获知一个利好消息,购买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政策延期了,但这个延期政策只针对新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网点),购买二手房的想要享受契税补贴还得抓紧办。

延至明年2月底

为贯彻落实《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葫政办发【2015】128号精神,有效缓解纳税人缴纳契税拥挤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于民,经连山区地税局、龙港区地税局与两区财政局沟通和协调,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将契税补贴政策延期至2017年2月28日(不含二手房交易),具体政策为:购买新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网点)凭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不动产发票的开具日期需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内。

这些具体要求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葫政办发【2015】128号规定,对购买面积在168平方米(含168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含二手房),给予契税缴纳额的全额补贴;对购买面积在168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含二手房),给予契税缴纳额50%的补贴。商业网点不给予奖励政策。

购买新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网点),凭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不动产发票及契税完税凭证办理契税补贴。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不动产发票及契税完税凭证的开具日期需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

购买二手房(不含商业网点),凭辽宁省自然人存量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审核事项告知单及契税完税凭证办理契税补贴。辽宁省自然人存量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审核事项告知单及契税完税凭证的开具日期需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

责任编辑:葫芦岛房产网

记者 叶咏梅 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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