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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销售信息不全?要改!

房源销售信息不全?要改!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28 06:25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区市物价部门联合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商品房销售中常常存在不明码标价、标示信息不全或标价内容不一致、发布虚假房源、商品房交易等代收代办费用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等情况。23日,自治区物价局、柳州市物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在售楼盘和二手房中介机构进行“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此次专项检查随机抽查12家在售楼盘和1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目前检查还在持续进行中。

23日上午,记者跟随检查组来到柳北区一在售楼盘。进入售楼部,可以看到大厅里摆着各种证件和公示牌,其中包括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商品房预售基础信息公示牌、项目物业服务费公示牌和商品房销售标价表都已摆出,标价表中已公开全部预售、未售房源,并实行“一套一标”。不少在现场看房的消费者驻足在标价表前,仔细对照价格。

“以前来看房,没见标有这么详细的价格表,现在可以从表上看到每一栋每一层每一户的建筑面积和价格,一目了然。”市民李先生当天正好来看房,他表示,各大楼盘都应该做到明码标价,让消费者做到心里有底,也能够“货比三家”。

在随机抽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有的在售楼盘商品房已于10月进行销售,并与消费者签订了售房合同,但在标价表中却仍显示“预售”。“这种标价欠妥,既然房子已经销售出去,就应该在标价表中注明‘已售’,以免消费者产生误会。”检查组对该在售楼盘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方也表示会及时进行更改,并会根据具体的销售情况实时对房源信息进行调整。

此外,通过多家检查,有的在售楼盘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标出商品房预(销)售基础信息公示牌,有的未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有的标示信息不全。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积极配合,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他们也将进行整改。同时,希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房屋中介机构要自觉依法标价,诚实标价,自觉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

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下列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六)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七)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八)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如果消费者还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有疑问或者要投诉,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或关注“柳州物价”微信公众号后在“举报投诉”模块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柳州房产网

○○记者 范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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