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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断裂引发洪灾财物受损严重,4600元补偿费安抚心头阵痛

水管断裂引发洪灾财物受损严重,4600元补偿费安抚心头阵痛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11-24 14:42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水管断裂引发“洪灾”,家中财物受损严重。消费纠纷协商无门,工商调解维权成功,4600元补偿费安抚心头阵痛。

11月21日,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水管消费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00元。

11月21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刘某的投诉,称其于2015年1月在邵阳湘桂黔建材城某建材经营部购买一批某知名品牌水管,用于家中新房装修。使用十个月后,消费者发现,其中价值8元的50斜三通PVC排水管出现严重断裂的现象,导致家中大量积水,损坏了家中部分木地板、墙面、衣柜底部。更让消费者揪心的是,由于家中的积水短时间就渗透到楼下邻居家中,虽然邻居没有指责,但消费者刘某深感歉意。刘认为是50斜三通PVC排水管的质量问题,于是上门找到经营者李某要求赔偿。经营者李某不予理睬,说:“这PVC排水管的问题,向来不是我们行业内能够保证的范围!”

在接到12315维权投诉指挥中心转办案件后,工商部门联系了与案件相关的当事人李某、刘某,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去现场核实。执法人员发现,消费者刘某家中损失严重,事实与刘某投诉表述的情况一致。由于双方要求赔偿的金额分歧过大,这起消费维权事件一度出现僵持。

随着事态的发展,工商人员调查发现,经营者李某在销售过程中并没有告知消费者刘某该价值8元的50斜三通PVC排水管为其他品牌商品。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知情权受到侵犯,消费者刘某对该价值8元的50斜三通PVC排水管的自主选择权也被“剥夺”。虽然造成目前漏水的严重后果并非经营者李某能够预见或主观故意而为,但种种迹象都指明经营者李某对消费者刘某存在侵权行为。

为了化解消费纠纷,工商人员组织纠纷双方在消费者家中进行调解。工商人员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有理有据且耐心热忱地开展以案释法、以法促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李某一次性补偿4600元给消费者刘某。双方无异议并签字后履行调解协议条款,此事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邵阳房产网

黄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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