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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的小区——小区的车辆管理建议

我心目中的小区——小区的车辆管理建议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10-27 14:05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当前,很多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和小区业主之间充满了对立情绪,使小区业主不胜烦恼。

业主和物业是服务和被服务的雇佣关系,应该相互配合,使业主的生活环境和物业的工作环境越来越好,使小区处处和谐,使业主安居乐业,使物业和气生财,这样双方共赢,才能持续发展。然而,目前有一些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因为收费的问题致使双方剑拔弩张,矛盾重重。

就目前大多数小区收取的所谓“车位费”或者“停车费”来说,就应该由有关部门严格管理。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所有地面位置为小区业主所共有,所以业主在自己的地面停车不用再交“车位费”或者“停车费”(有些地方之前已经有了司法先例),收取这些费用涉嫌违法。如果物业收费的话,只能在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并取得同意后,收取少量车辆管理费,并要切实负起管理的职责,如对车辆的损失应该进行合理的赔偿。

但现实却并非如此。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为了争取最大利益,以不收费别的社会车辆就会随意进入小区为由,强行向业主收取“停车费”,同时又在小区门口显著位置标明,车辆的一切损失物业方概不负责,使双方矛盾加剧。笔者也曾向所居住的小区物业公司建议,希望为本小区的车辆发放出入证,对其他车辆可适当收费。但建议却被拒绝。双方矛盾不断升级,业主还拨打了110报警。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情况,笔者认为是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物业公司是业主请来为业主服务的“管家”,只有明白了这个道理,才能做好服务工作。业主们交物业费,就是图个省心,如果物业公司能够树立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理念,提供优质服务,业主们也会心甘情愿缴纳服务费用,这样才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业主安居乐业,物业义中取利,何乐而不为?

责任编辑:新乡房产网

供稿人:张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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