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下的苏州楼市请诚信自律,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2018-12-29 06:26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苏州楼市新政实施后,整个市场怎么变?刚需族的春天来了?需要改善的购房者放缓了买房脚步?楼市投资客纷纷退场?纷纷扰扰的市场,一切还有待观察。先通过一组数据,来看看最近楼市里的各色“表情”——
苏州楼市成交数据下降
10月3日,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并于10月4日起实施。这项楼市调控政策的出炉,让苏州楼市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受到了不同的影响。
已经过去的2周,苏州楼市成交又是如何呢?来看这几张图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在存量房交易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及涉事房产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
自10月14日起,在我市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房屋所有权人实施联动惩戒。
房屋买受人在购买存量房(二手房)前,可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出卖方(房屋所有权人)及该房产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房屋所有权人,其涉事房产未经恢复或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将不予推送交易信息。
存量房网签、交易管理部门根据房屋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簿、书面告知函(含当事人身份信息、违规的内容、暂停相关房屋上市交易的处理意见等),不予办理存量房网签、交易手续。
苏州165家房企向社会做出5项承诺
为贯彻落实政府房价调控要求,在苏州市价格协会房地产分会的倡议组织下,10月13日—14日,苏州有16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当地物价部门签订价格信用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将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承担起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努力规范自身销售过程中的价格行为。
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近期苏州市政府加大了调控力度,特别是针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价格欺诈、不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连续开展执法检查,公开曝光违法典型。在这一背景下,10月12日,苏州市价格协会房地产行业分会联合16家房企举行公开倡议活动,呼吁苏州全市房地产企业严格落实政府房价调控政策,科学合理制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带头抵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促进苏州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倡议发出后的短短两天时间,苏州市已陆续有165家企业表示将响应行业协会提出的倡议,并与当地物价部门签订了价格信用承诺书。
物价部门表示,作出价格信用承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其销售楼盘的显著位置公开承诺书,方便购房群众监督。一旦某个承诺单位出现违约情况,各级物价部门将会把违约信息录入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开,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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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失信信息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开:
1.未经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擅自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按照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决定和许可的方案实施改造;
3.拒不配合房产执法人员查勘现场;
4.拒不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整改通知书》要求;
5.拒不恢复或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B《苏州市房地产行业价格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号)要求,强化房地产企业诚信自律,促进苏州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依据《江苏省价格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实施办法》,我单位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苏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2.积极参与价格调控,承担社会责任。落实房地产价格调控措施,不跟风搭车乱涨价,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不通过协议或协调等方式串通涨价,不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价格,不通过限制供应量等方式抬高价格。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坚持价格诚信原则,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全面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实行一套一标。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并按照规定格式标明每套房屋的价格、影响价格的相关因素、房屋销售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规定费用等内容。
4.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不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使用虚假、不规范或者使人误解的标示误导欺诈购房者。
5.加强价格自律意识,积极履行价格承诺和义务,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强化自我约束。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如实向政府价格部门提供价格、成本资料,合理制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
责任编辑:苏州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