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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损失谁赔?

一房二卖,损失谁赔?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16 00:41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业主提问

曾先生来电咨询,2015年2月,曾先生以58万的价格向田女士购买了其拆迁获得的安置房,并在支付部分房款后搬进去居住。但由于该房屋没有“两证”,双方商定在房屋产证办下来后再进行过户,又因双方是朋友关系,故就房屋买卖事宜仅有口头约定,未签订书面合同。

但2015年10月,田女士又将该房屋过户到了方女士名下,现方女士要求曾先生腾退房屋,曾先生想问现在他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田女士已经将该房屋过户到了方女士名下,所以现在方女士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她有权要求曾先生腾退房屋。而曾先生只能向田女士要求赔偿,曾先生可以要求田女士返还购房款,同时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

责任编辑:北京房产网

感谢北京观韬(苏州)律师事务所刘汉文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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