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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数额不足配偶可否参与共同还贷?结婚满一年即可

公积金数额不足配偶可否参与共同还贷?结婚满一年即可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1-04 06:09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近段时间,在马鞍山经开区某企业上班的陈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去年年初,他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每月到账的公积金正好够每月还款,没想到今年单位下调了公积金缴存基数,每月到账的公积金数额减少了,已不够还贷,必须每月自己掏钱去补足缺额。为此,他特意致电本报热线,希望“帮你办”栏目记者能代为咨询:市民能否提取配偶公积金还房贷。

陈先生说,过去他从不操心还贷的事,因为他办理了委托划转还贷业务,每月还贷都由银行代劳,但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他每月都得往还贷的存折里存点钱,以免因金额不足,延误还贷。“麻烦不讲,还让人提心吊胆,万一哪个月忘了去银行补钱,就会出现逾期还款情况,影响个人信用记录。”陈先生表示,他是在婚前以单方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买的房,现在如果能申请动用妻子的公积金,两人共同还贷,公积金数额不够还贷的问题就解决了,而且人也会轻松一点,不用再月月往银行跑,去补加钱还贷款。

就陈先生的咨询,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如结婚满一年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根据相关规定,参保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以单方职工名义申请贷款的,如现配偶愿意,可以申请参与共同还贷,并申请参加委托划转还贷。

责任编辑:马鞍山房产网

记者 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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