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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住进“桑拿房” 想要安睡补差价

盛夏住进“桑拿房” 想要安睡补差价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10-17 09:08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37度的高温天住进宾馆,可客房内的空调不制冷,连云港来吴江出差的刘先生就这样在“桑拿房”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第二天他与宾馆理论,宾馆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交涉无果后,为了不耽误第二天的行程安排,他先赶回了连云港。

8月22日,刘先生向吴江区消保委来电投诉称,8月19日他出差到吴江,因考虑办完事当天来不及赶回连云港,就在白天通过网络平台预定了吴江城区一家连锁酒店的房间,房费为180元/天,当晚7点半左右,他入住该酒店。当天吴江城区最高气温达到37度,他办理完入住手续进入房间时,全身已被汗水湿透,于是立即打开空调降温。一小时过后,他仍感觉不到有多少凉意,就查看空调面板上显示的室内温度,发现室温为32度。

刘先生认为这间房间的空调存在问题,向客房管理部反映。管理部随即派维修人员来到房间调试,但调试后个把小时过去了,房间内温度仍没有降下来,空调面板上显示室温仍停留在32度。这下刘先生可不接受了——这样的桑拿天空调不制冷,夜里休想入睡了。

为此,他向酒店前台提出调换房间,前台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供调换的房间房费标准不一样,需补差价100元。280元住一夜,这超过单位出差补贴规定,刘先生表示无法接受。最后酒店服务员搬来一台电风扇,放在刘先生房间里帮助降温。由于当天气温较高,加上空调不制冷,虽然已经到了半夜,刘先生仍然能感受到阵阵热浪,而电风扇的作用微乎其微。就这样,他浸泡在汗水中度过一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一早,刘先生来到酒店前台退房,并要求酒店给一个说法。而前台工作人员认为高温天空调出现这种问题“很正常”,酒店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刘先生仍需要支付全额房费。由于急需赶回连云港,刘先生交涉未果之后匆匆付款离店。

消保委接诉后,立即联系被诉酒店负责人核实情况。被诉酒店陈店长来到消保委解释说,当天刘先生入住的客房空调并无故障,只是当天气温较高,用电负荷较重,才会导致房间内的空调制冷效果相对较差,酒店为他另外提供了电风扇,应该说是已经为他创造了能够承受的环境。

消保委工作人员向陈店长指出,刘先生根据酒店客房的级别标准购买相应的服务,酒店作为住宿服务的提供方,应该按照服务标准兑现承诺。而空调不能制冷情况属实,说明酒店服务存在一定瑕疵,应当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补偿。经调解,陈店长提议给刘先生退还一半房费9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经消保委电话征求刘先生意见,刘先生表示同意陈店长的提议。

8月30日,消保委电话回访刘先生,刘先生表示已经收到被诉酒店通过银行转账退还的90元。
责任编辑:苏州房产网

龚建锋 路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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