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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致损失 法院调解促和谐

房屋漏水致损失 法院调解促和谐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08-29 08:55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房子无缘无故漏水,几经协商,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愈发严重,让房主老陆伤透脑筋。

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2010年4月,老陆发现自己房屋的墙体开始出现明显的裂纹和渗漏。他怀疑是自来水管漏水,于是将情况告知某水务公司。老陆与水务公司共同勘察发现,因水务公司的自来水管爆裂,渗漏的水侵蚀房屋地基引起墙体不规则下沉,造成房屋墙面开裂。这样,房屋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双方协商,水务公司同意就房屋损坏的赔偿问题与老陆达成协议。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谁知更麻烦的情况还在后面。随着时间推移,自来水管爆裂产生的影响并未彻底得到解决,并开始影响到老陆妻子在隔壁开设的浴室,浴室地基开始出现下沉现象,造成墙体开裂、严重漏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给老陆夫妇俩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无奈之下,老陆一纸把水务公司告上法院,请求对自己的损失进行鉴定,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经法官调解,水务公司于10日内支付老陆因自来水管爆裂产生的房屋维修费、装潢损失、营业损失等共计26万元,并承担此次鉴定费用。

承办法官表示,生活中房屋漏水的现象并不罕见,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另外,如发现对损失无法估量,可申请鉴定,以达到合理的赔偿目的。法官告诫市民,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积极主动寻找损害发生原因,并尽快与侵权人进行沟通,必要时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苏州房产网

严晓波 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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