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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租赁合同目的,可解约退款

未达租赁合同目的,可解约退款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09-10 19:33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业主提问

张先生在2016年7月30日从朱女士处承租了一间商铺用于从事餐饮经营,双方签订了《商铺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2016年8月30日至2017年8月29日,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用途为餐饮经营,出租人应保证租赁期间租赁房屋满足经营目的,当日张先生交付房租定金5000元。

但房屋交付张先生后,张先生发现该租赁房屋没有设置排烟系统,经咨询专业装修人员,其表示该房屋无法解决烟道排烟问题,张先生认为若不能解决排烟根本无法从事餐饮经营,故告知朱女士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5000元,朱女士同意解除合同,但不同意退还定金,张先生因此来电咨询?

律师解答

本案中,张先生与朱女士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合法有效,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张先生租赁该房屋的用途为餐饮经营,若该租赁房屋确无法解决烟道排烟问题,无法实现张先生租赁房屋从事餐饮经营的合同目的,则朱女士交付的租赁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张先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朱女士返还租金。

责任编辑:苏州房产网

感谢北京观韬(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汉文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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