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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隐患逾期不改,出租房东被处行政拘留

消防隐患逾期不改,出租房东被处行政拘留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08-12 10:23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近日,平湖钟埭街道两名出租房房东,因逾期未整改自家出租房存在的火灾隐患,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这也是平湖首例因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导致房东被拘留的案件。

当天,钟埭派出所民警在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城西路的张某家中,5层楼的房屋内,2楼以上4层被划分为出租房13间,床位共16个,屋内未配备最基础的灭火器和疏散标志,三层以上未按要求配置安全绳,同时该处还存在房间内设置灶台、摆放煤气罐等消防隐患。同在城西路的曹某家中也存在类似问题。

根据今年7月新颁布的《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规要求,出租房应当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只的标准配置灭火器。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的出租房,应当配置逃生绳或缓降器、逃生软梯等逃生设施。

民警当即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两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完毕。

然而,近日当民警对张某、曹某的出租房进行复查时,发现这些隐患仍未得到整改。

由于房东是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因此,钟埭派出所依法对张某、曹某处以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杭州房产网

通讯员 戈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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